——潞安化工集团党委深入推进巡察“三化”建设综述
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。近年来,集团党委坚决扛牢开展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,锚定“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”的目标,持续健全集团党委巡察工作体系、规范监督流程、锻造专业队伍,推动巡察工作从“有形覆盖”向“有效覆盖”有效提升,在强化政治监督、推动企业增强核心功能、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,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“监督动能”。
制度流程双升级,监督根基更牢固
规范化是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。集团党委始终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巡察工作的核心支撑,以制度完善破解难题,在流程机制上持续优化,筑牢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。
在构建全流程闭环制度体系方面,集团党委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为契机,制定印发《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巡察工作规划》,绘制巡察工作“路线图”和“施工图”;参照省委巡视办《省管单位党委(党组)巡察工作指引》,修订《潞安化工集团巡察工作指导手册(试行)》,将“四个聚焦”细化为“100项监督任务”“35项工作模板”,形成“核心制度引领+具体标准支撑”的制度框架;制定印发《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(试行)》,对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进行全面规范,实现全环节工作推进有章可循。
在创新协同联动流程机制方面,集团党委建立“巡察前联动会商、巡察中精准指导、巡察后复盘提升”机制,打通与驻纪检监察组、党委组织部及企管、审计、财务等职能部门的贯通协同;探索建立业务部门预审、领导小组会审的整改“三清单”“双审”机制,构建“三级联动”整改评估体系,通过责任明确、协同推进,实现“靶向巡察”精准发力、“同向发力”抓好整改的良好局面。
依规履职守底线,整改落实见实效
依规依纪是巡察工作提升严肃性、威慑力的保障。集团党委坚持“依纪巡察、依规办事”原则,将法治化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。
在强化法纪意识建设上,通过巡察办“每周一学”学习机制,重点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等内容,加强对巡察干部依法履职、依规执纪的专业素养的培训;在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方面,我们制定了《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巡察干部工作纪律》,并对每轮巡察进驻明确巡察权限边界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,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;在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上,建立问题线索研判机制,督促巡察组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,实时跟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,确保问题线索定性准确、处置合规;在严肃追责问责上,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要求,坚持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实行“问责前征求监督部门意见,问责中集体会议研究,问责后向监督部门报备”的工作程序,对整改不力、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,形成“整改问责一个、警示教育一片”的震慑效应,倒逼整改责任落实,推动整改事项落地见效,切实把纪律约束转化为整改实效。
建强队伍聚合力,监督铁军显担当
巡察工作的质效,关键在队伍。集团党委以正规化建设为抓手,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硬的巡察“铁军”。
在队伍组建方面,集团党委按照“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作风形象好”标准,着力打造专业化巡察队伍,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的方式,不断拓宽巡察干部来源,选优配强巡察干部,组建巡察人才库,并持续跟踪人员单位表现和巡察期间表现情况,实现人才库动态调整、动态管理、按需调配,确保巡察力量充足过硬;在能力提升方面,构建“巡前培训+实践锻炼+巡后总结”一体化培养体系,并推荐优秀干部参加省委巡视,持续提升实战能力,让巡察干部在实战中锤炼“火眼金睛”,自化工集团党委启动首轮巡察以来,累计335名党员干部投身巡察实践,其中73人经考察获交流调整或提拔重用;在作风建设方面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每轮巡前组织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,巡后组织干部签订巡察工作资料“零持有”承诺书,构建廉洁巡察的坚强防护网,畅通举报渠道,对违纪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同时以问卷测评方式开展纪律作风后评估,强化监督管理,严防“灯下黑”;同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,将巡察工作经历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,95名优秀巡察干部先后获“七一”表彰。
“现在的巡察工作的标准越来越统一、流程越来越清晰,巡察干部纪律作风越来越严、素质越来越高,集团党委巡察工作更有方向、更加高效。”一位参与多轮巡察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。随着“三化”建设持续深化,集团党委将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,拓展巡察监督的深度和广度,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,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。
(文 郭凯)
责任编辑:李世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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